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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 107 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 107 年 8 月 27 日原民教字第 1070053104 號函暨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依上述要點規定,申請本助學金,應於每年 9 月 30 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具蓋有原住民身分戳記之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向就讀學校申請,另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父母、共同居住之祖父母、未婚之兄弟姊妹及已婚共同居住之兄弟姊妹。
三、本案助學金申請日期自 107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相關申辦作業及書表下載,請至助學金申請平臺(網址: http://apc.ntcu.edu.tw )辦理,另本於政府作業公開化、透明化精神,請公告前項網址,俾利學生、家長及教師皆可上網查詢,以掌握進度消息,確保個人權益。
四、上述系統啟用日為 9 月 1 日,登入密碼與學校代碼相同,登入後應即變更密碼,如未變更應自負資料被潛入者竄改或刪除之責,另請修正本案承辦人之個人基本資料及 Email 帳號。
五、為加速審核作業,請各校承辦人於戶籍證明文件上用螢光(色)筆標示申請人、家戶成員姓名、身份字號及申請人原住民之身份註記,以利審核。
六、請各校確實於 9 月 30 日前完成申請網路填報作業,並彙整所屬學生下列表件,於期限內送至中心承辦學校本縣阿里山國中小,聯繫窗口為張涵昀主任(電話 05-2561180 轉 1205 ):
(一)申請表。
(二)戶籍證件影本。
(三)特殊狀況證明書(無則免附)。
七、各校如有需要申請資料請自行影印留存影本。
八、檢附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 107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申請表、 107 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申請助學金之特殊狀況證明書及申請學校申請作業簡要說明各 1 份,另相關作業流程可至說明二作業網站之資料下載區及問答集參閱。

本校受理至 9 月 27 日前。

聯絡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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